工業(yè)有機廢氣吸附法治理工程由主體工程和輔助工程組成。主體工程包括廢氣收集、預處理、吸附、吸附劑再生和解吸氣體后處理單元。若治理過程中產生二次污染物時,還應包括二次污染物治理設施。輔助工程主要包括檢測與過程控制、電氣儀表和給排水等單元。
廢氣治理設施的場址選擇與總圖布置應參照標準GB50187《工業(yè)企業(yè)總平面設計規(guī)范》規(guī)定執(zhí)行。場址選擇應遵從降低環(huán)境影響、方便施工及運行維護等原則,并按照消防要求留出消防通道和安全保護距離。治理設備的布置應考慮主導風向的影響,以減少有害氣體、噪聲等對環(huán)境的影響。
在進行工藝路線選擇之前,根據廢氣中有機物的回收價值和處理費用進行經濟核算,優(yōu)先選用回收工藝。治理工程的處理能力應根據廢氣的處理量確定,設計風量宜按照最大廢氣排放量的120%進行設計。吸附裝置的浄化效率不得低于90%。
應根據廢氣的來源、性質(溫度、壓力、組分)及流量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后選擇工藝路線。根據吸附劑再生方式和解吸氣體后處理方式的不同,可選用的典型治理工藝有:
水蒸氣再生一冷凝回收工藝;
熱氣流(空氣或惰性氣體)再生ー冷凝回收工藝;
熱氣流(空氣)再生一催化燃燒或高溫焚燒工藝;
降壓解吸再生—液體吸收工藝。
連續(xù)穩(wěn)定產生的廢氣可以采用固定床、移動床(包括轉輪吸附裝置)和流化床吸附裝置,非連續(xù)產生或濃度不穩(wěn)定的廢氣宜采用固定床吸附裝置。當使用固定床吸附裝置時,宜采用吸附劑原位再生工藝。
當廢氣中的有機物具有回收價值時,可根據情況選擇采用水蒸氣再生、熱氣流(空氣或惰性氣體)再生或降壓解吸再生工藝。脫附后產生的高濃度氣體可根據情況選擇采用降溫冷凝或液體吸收工藝對有機物進行回收。
當廢氣中的有機物不宜回收時,宜采用熱氣流再生工藝。脫附產生的高濃度有機氣體采用催化燃燒或高溫焚燒工藝進行銷毀。
當廢氣中的有機物濃度高且易于冷凝時,宜先采用冷凝工藝對廢氣中的有機物進行部分回收后再進行吸附浄化。
選擇廢氣治理方案的幾個基本要素:根據廢氣成分(是否含有水分、固態(tài)物、油狀物,及處理難易程度)、濃度(高、低)、排放形式(連續(xù)或間歇排放)選擇處理方案。
含有油狀物的工業(yè)廢氣,如垃圾焚燒裝置排放尾氣;含有大量水分。
以下情況需要加裝防爆阻火器(天然氣防爆阻火器)、防爆井及爆破片:廢氣中含易燃易爆成分,工作場所有防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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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氣收集
確定集氣罩的吸氣口位置、結構和風速時,應使罩口呈微負壓狀態(tài),且罩內負壓均勻。
集氣罩的吸氣方向應盡可能與污染氣流運動方向一致,防止吸氣罩周圍氣流紊亂,避免或減弱干擾氣流和送風氣流等對吸氣氣流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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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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濃度、溫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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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藝流程
圖1:水蒸氣再生一冷凝回收工藝流程
(2)固定床、移動床吸附裝置可采用熱氣流(空氣或惰性氣體)再生—冷凝回收工藝
圖2:熱氣流(空氣或惰性氣體)再生ー冷凝回收工藝流程
(3)固定床、移動床吸附裝置可采用熱氣流(空氣)再生—催化燃燒或高溫焚燒工藝
圖3:熱氣流(空氣)再生—催化燃燒或高溫焚燒工藝流程
(4)固定床吸附裝置采用降壓解吸再生—液體吸收工藝
圖4:降壓解吸再生—液體吸收工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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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前需要做哪些性能試驗
廢氣中非甲烷總烴和國家或地方相關排放標準中所規(guī)定的污染物進出口濃度(至少檢測三次);
風量;
吸附裝置凈化效率;
溶劑回收效率;
系統壓力降;
耗電量;
耗水量;
水蒸氣耗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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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緊急事故或設備維修時,如何運行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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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行管理注意事項
培訓內容包括:
①基本原理和工藝流程;
②啟動前的檢查和啟動應滿足的條件;
③正常運行情況下設備的控制、報警和指示系統的狀態(tài)和檢查,保持設備良好運行的條件,以及必要時的糾正操作;
④設備運行故障的發(fā)現、檢查和排除;
⑤事故或緊急狀態(tài)下人工操作和事故排除方法;
⑥設備日常和定期維護;
⑦設備運行和維護記錄;
⑧其它事件的記錄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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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運行記錄事項
a、治理裝置的啟動、停止時間;
b、吸附劑、過濾材料、催化劑、吸收劑等的質量分析數據、采購量、使用量及更換時間;
c、治理裝置運行工藝控制參數,至少包括治理設備進、出口濃度和吸附裝置內溫度;
d、主要設備維修情況;
e、運行事故及維修情況;
f、定期檢驗、評價及評估情況;
g、吸附回收工藝中的污水排放、副產物處置情況。